愛情遺物

十二月 28th, 2008 · 4 Comment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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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比番佢即係要見番佢,擺係度又唔知點咁。」──朋友對愛情遺物的評價

愛情遺物主要是指情侶分手後,遺留在對方家的物品,不包括說明是送的禮物,我的習慣是把它們收拾好,然後待有一天心情較好,把它們完璧歸趙。要等待心情好,是因為要有足夠的承受力才能忍受與前度再見。究竟這是甚麼問題?

為何曾經愛過的人,會變得連見都不想見?

我的解讀是,看著眼前的那個人,就會憶起過去的自己,
就會想起以前一切為他做過的傻事,說過的傻話,
然後就會質問自己:為何可以為他這樣瘋狂?真無聊!

多少天真,多少甜蜜,最後換來一句「無聊」,
真可笑。

因此,長痛不如短痛,我必需把愛情遺物運離自己家中,看著這些遺物,就會刺激自己,想起自己短期內不能面對的過去,連自己家居都嘲笑自己,何苦?倒不如一次過把它們還給主人,見了一次,把一切清掃,來得乾淨利落還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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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gs: 觀點

4 responses so far ↓

  • 1 josie // 12月 28, 2008 at 下午1時21分

    非常好的建議,
    長痛不如短痛

  • 2 // 12月 29, 2008 at 下午12時48分

    最慘是有人會不理情由,
    一次過全部丟到垃圾站!
    令愛情遺物見主人的機會都沒有

  • 3 NIKI YUEN // 12月 28, 2009 at 下午3時47分

    我每一次分手以後都唔會再想見番以前果個…我唔知點解嫁…但睇完呢篇文章,,,, “看著眼前的那個人,就會憶起過去的自己,”…但又唔可以話自己係傻既…最少大家都曾經相愛過呀@@到呢一刻我都仲未捨得將愛情遺物…我相信時間係最好既靈藥

  • 4 bcIXHQA // 9月 4, 2010 at 上午3時05分

    GdSGyy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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