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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比番佢即係要見番佢,擺係度又唔知點咁。」──朋友對愛情遺物的評價
愛情遺物主要是指情侶分手後,遺留在對方家的物品,不包括說明是送的禮物,我的習慣是把它們收拾好,然後待有一天心情較好,把它們完璧歸趙。要等待心情好,是因為要有足夠的承受力才能忍受與前度再見。究竟這是甚麼問題?
為何曾經愛過的人,會變得連見都不想見?
我的解讀是,看著眼前的那個人,就會憶起過去的自己,
就會想起以前一切為他做過的傻事,說過的傻話,
然後就會質問自己:為何可以為他這樣瘋狂?真無聊!
多少天真,多少甜蜜,最後換來一句「無聊」,
真可笑。
因此,長痛不如短痛,我必需把愛情遺物運離自己家中,看著這些遺物,就會刺激自己,想起自己短期內不能面對的過去,連自己家居都嘲笑自己,何苦?倒不如一次過把它們還給主人,見了一次,把一切清掃,來得乾淨利落還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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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的男友跟她說:「妳若覺得玩厭了就走,不要勉強。」
朋友聽到後大感不悅,男友深明[她是會容易厭倦感情的人,所以才會如此說,但她也恨男友為何可以這樣灑脫地說這番話。
作為朋友,表面上一定要表示同情,但某程度上我十分佩服友人的男友這樣看得開。這也令我有一個疑問:
既然很多東西都留不得,是否把所有東西都放得低就一定令自己舒服?
這無疑是個不錯的大道理,可是在一切都沒有事時就拋出這道理,對自己的人生是悲觀之餘,也令身邊人感到被看輕。就像是個沒道行的預言家,一切都靠猜測卻又信以為真,最後的結果只是自己營造出來,並不是甚麼自然。
最慘是身邊的人看著你一步一步把自己逼進死胡同,還要說這一切是緣份,更要眼看你把自己審視成世外高人,把一切變幻看作浮雲,都不知好氣還是好笑。
不是性別歧視,自以為世外高人的,通常都是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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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這是我們一直相信的。」
──《鋼之鍊金術師》
不記得完整台詞是否這樣,只記得等價交換是全套動畫的法則。
等價交換是世上最理想的事,由商業活動到人際關係,可是,世上從來都不是一分錢一分貨,天價未必嚐到美酒,真心亦未必得到欣賞。
可是世上衰會有人堅信等價交換是存在的,只少我還看見有每一次投資感情都希望收成正果,希望用意志影響另一半的思維,即使他們常遇到不想付出的人,但他們仍會堅持,義無反顧去付出,相信終有一天可以感染對方。
問題是──世上還相信等價交換的人佔全球人口比例多少?當「等價交換」成為一套動畫的傳說,他的價值又在哪裡?而另一個問題──若不斷計算「等價」,那一段關係中「愛」的排位又在第幾?
「等價交換」──大概是一種保護自己的法則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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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These shoes pain my feet, but I love it”
──《Sex and the City》
我們每人頭上都長著一對角,它是我們身體一部份,我們吃的他有份吸收,玩時他有份喜樂,我們有他而完整,有他而有了與別不同的地方。
偏偏這對角常常不小心,碰到別人,我們也常因他而碰到障礙,但我們也不曾想過拔掉他們。
接受不了人的愛,死執著要愛一個人,全因這對角的喜愛,他們不會和我們商量誰要親近,誰要離開,但我們就不知不覺跟從了角的使喚,碰釘也在所不計。我們就帶著這對角浮浮沉沉,尋找另一對配合自己的角,遍體鱗傷,歇斯底里,明知拔掉他就可少點風霜,但我們都不會如此行,只因這對角──我們成為獨一的証明。
幸然,在外行走,碰得累透了,夜闌人靜的時候,這對角仍會陪著我們入睡,安慰我們明天更好,告訴我們那對適合的角很快會出現。
這對角是甚麼?你從來都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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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簡單的說,不少女孩子均會認為前途是繫於嫁得好/ 不好之上。」
──林奕華《等待香港──女人篇》
是這樣嗎?這種女生還是香港女生的大多數嗎?看著此文的你又是否這樣想?
中學時期,正當我埋首杏林子的作品時,身邊出一批「尋夢園」的死硬粉絲,漸漸我明白何謂「人各有志」。
這代表著甚麼?香港地有女生還相信婚姻,相信童話,難怪光亮紅起來。我不是要衝擊這種思想,世上還需要有家庭主婦的。但相信婚姻的女生們,她們相信的是甚麼?是「長期飯票」的保險單?還是有人可以一路上互相扶持到老的希望?她們又有否物質化「婚姻」二字?
從少母親就教我「工作」的重要,因為不管有沒有婚姻,人還是要工作,從此我得了默示,婚姻不能令我致富,工作、投資才會,感激母親,讓我明白結婚與錢財是兩件事,比還住在「尋夢園」的人清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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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走的終須走。」
──林憶蓮、王杰《還有》
要離開,始終要離開,留不住。一路上遇上的人,有過的每段關係,大概就如一齣齣電影,一定會有劇終的一天。中學朋友,以為在上課最後一天唱唱《友共情》就可以友誼永固,第一位情人,以為擁抱多些就可以白首到老,到頭來,同學畢業各散東西,情人終須要走,剩下偶爾的寒暄,一堆無奈回憶。消極嗎?又有人會說:「遇有很多人結婚,老了一起手牽手過馬路。」但走的終須走,沒有很多對情侶可如《玻璃之情》的廣生與韻文一樣可同時離開人世,再好的情侶也逃不過天意,總有一位要先行,心不分,身也要離。悲觀?事實上任何事物有完結的一天,才代表不會容易生厭,若告訴我Krispy Kreme不會倒閉,香港人不久就只會視之為麪包舖。老師說:「一樣物件值得珍惜只因他會被歷史淹沒。」一段關係大概應該如此,即使與你白首偕老的那位亦如是。P.S. 其實我還很想吃多個Krispy Kreme冬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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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都唔明點解佢已經有一個,仲可以鐘意第二個。」
「因為佢唔夠愛原本個個囉!」
──《他她》──麥曦茵
與友人一起放學,歸途上看見一對情侶吵架,應該說是女的破口大罵的,內容大致是男的有第三者,被女的揭穿,女的歇斯底里,又要評論誰的不是,又要說不再扮溫柔,男的一直沉默。
「男的其實完全捱打。」
「理虧還可以說甚麼?」
其實以後現代主義去看,這些事沒有理虧不理虧。
「唔夠愛」,這種狀態可以令人放棄一段關係,也可以令人同時有很多段關係,一切全在乎時間與個人喜好。
何謂「夠?」是要有另一個人的出現,然後自己在心中衡量愛誰多點?還是面對一個人時,已在心中計算還值得不值得繼續花時間在他身上?還是兩者同時出現?
「夠」與「不夠」,沒有對錯,只是在這個目標為本的社會,人太多,時間太少,計算真的在所難免,幸還是不幸,天曉得,只是請緊記,你在計算夠不夠愛一個人時,別人也有權計算值不值得再花時間在你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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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學家告訴我們,世上是沒有「痴心」這情感。
在我看來,「痴心」是指對一個人愛得執迷,懶理他理不理睬,只求將愛全盤向他傾倒。
既然沒有「痴心」這回事,以上的行為模式,我會解讀為「因為得不到而化悲憤為感性」,美化一下得不到滿足的佔有慾。
痴心的極至,不是你死就是我亡,幸好香港地真愛難求,痴心至死仍是少數。
對於痴心的人,執迷不悔是他們的心理,其實,若果他們的痴心得到回報,結果又會如何?得到後又會否失去對目標的興趣?痴心的人是執迷自己的「痴心」,還是真的執迷於人?
對於前者,只能說句為賦新詞強說愁,對於後者,聽多幾次王菲的《償還》罷,心誠則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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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就是那個人可看到別人看不見的你。」
這種人,要不是你的仇人,要不是你的知己情人。他們做不了你的酒肉朋友。
這種人最不能得罪,亦最可以得罪,人生中有此等人的出現,是福氣,也是詛咒。
有福氣者,看穿你的人可和自己無所不談,他們包容你的直率,接受你的短處,女人有此另一半者更為有福,
難得可在深愛的人面前表現真摯又不被拒於門外,世上又有幾人可如此?
得詛咒者,別人看穿了自己,以此攻破你的安全區,你任何行動也被人識破,嚴重者受人控制,此等看穿你
的人多為上司與同事,令自己寸步難移。
要脫離詛咒,或要捨棄福氣,方法是不動聲色去改變,變得更好或更差亦可,至少,一切下場還是自己承擔,
不是看穿你的人設下的網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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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每次我都用心經營,但每次也是我親手毀滅一切。」
從來都認愛情應該歇斯底里,用盡自己能力去令身邊那位開心,更重要是這份歇斯底里可以一直維持下去。
《風雲》中說過:「風事太盡,緣份誓必早盡。」是否這份歇斯底里就必定會換來看得見的盡頭?究竟讓人歇
斯底里下去的原動力又是甚麼?是愛嗎?大概不是,愛不會厭的,沒有盡頭,難道又是那惱人的佔有慾?
聰明人會懂得將「去得好盡」的力量疏導,化成長久又輕逸的情感,但這種轉化力量的能力像是要經歷了很多
次失敗才可練成似的,看來,我還有很漫長的路。
我也相信像我這樣的人不會少,或許我們都要尋找,找一個能教我們化洶湧為細水,讓我們看真一段關係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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